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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学的主体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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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統儒家思想中的倫理學反省,其異於西方哲學傳統的倫理學,最基本者乃 在其對於道德行為的實踐「主體」(practical agent)[1]──「人」,有其獨特 的看法。當代新儒家牟宗三先生曾明確指出,中國人的文化在開端處的著眼點便 是在「生命」上,中國哲學乃生命的學問。由於關心、重視人自身生命的意義及 其完成,所以「重德」是自然的發展,中國思想的反省方向亦自此決定了以人生 為本位,重實踐、重體驗、重智慧的開發,而非西方自古希臘開始對自然宇宙、 對外在世界進行抽象式的對象化思維,或以知解、成立客觀知識系統(包括以人 作為觀察的對象以成之客觀知識)為務。在中國哲學中,人對「自我」的發現, 大都不涉及對象認知的問題,而與生活實踐或生命體驗有關。對「自我」的說明 ,乃即對「人生意義」的說明,這不是產生於純粹好奇求知的思辨興趣,而是根 於我們存在生命中痛痒尤關的存在焦慮(existential anxiety);我們不應該 將「人生意義」對象化而作為理論理性研究的外在對象;不是我去問、去觀察、 去分析「人生」的意義何在,而是「人生」不由我去選擇地向「我」提出唯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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