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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国藩理学思想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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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国藩出身于地主家庭,自小研读《周礼》、《史记》、《文选》……,深受儒学精义陶铸。而当时的湖湘学风也促成了其理学的发展:在湖南,程朱理学一直处于独尊地位。“传教生徒,辄屏去汉唐儒书,务以程朱为宗”。(1) 道光二十一年,曾国藩升居翰林,师法桐城派宗师姚鼐后,又师从理学大师唐鉴“从讲求为学之方”。(2) 同时与“蒙古倭仁公,六安关公廷栋,昆明何公桂珍、窦公 、仁和邵公懿长及陈公源兖等往复讨论,以实学相砥厉”。(3) 历经翰林院、詹事府、内阁的曾国藩“于朝章国故,如《会典》、《通礼》诸书,尤所究心”(4) 。当时,清朝已步入末世:农民起义频繁;列强咄咄逼人;封建礼乐崩坏。为解决“内忧外患”,清政府欲扬理学,振纲纪,曾国藩孜求理学也正适应了这一政治需要。道光末年,曾国藩去都南下,躬行践履,汲纳百家,进一步发展了其理学思想。 一、继承并发展了“理一元论”,“理一分殊”的学说。 关于世界的本源,朱熹认为天地万物就只有一个“理”,有此理,才有天地万物。曾国藩说:“我与民物,其大体乃同出一源。”(5) 可见他继承了朱子“理一元论”的宇宙观。关于理与气的关系,朱子指出有“理”才有“气”,但“理”是本。曾国藩主张“含生负气,必有以得乎乾道之变化,理与气相丽,而命实宰乎赋畀之始”。(6) 可见两人都认为理是第一位的,理主宰万物。关于理学的“理一分殊”曾国藩指出:“乃若其分,则纷然而殊矣。亲亲与民殊,亿民与物殊,乡邻与同室殊 。亲有杀,贤有等,或相倍蓰,或相什百,或相千万,如此其不齐也”。(7) 他强调人与物,乡邻与同室,亲与不亲,贤与愚之间的差别,这有利于维护封建的伦理纲常。对于理学中的“性”,“命”,曾国藩认为“以身之所接言,则有君臣父子即有仁敬孝慈。其必以仁敬孝慈为则者,性也。其所以纲维乎五伦者,命也。”(8) 这样,曾国藩也就强调了封建伦理原则也是至高无上的。那么如何认识“理”呢?曾国藩继承了“格物致知”和“即物穷理”的主张,并进一步指出:“吾心之知有限,万物之分无穷,不研乎至殊之分,无以调乎至一之理。”(9) 他认为只有认识“至殊之分”,认识到具体事物,才能认识“理”;反过来,一般寓于特殊,“分殊”中包含了至一的理。可见这种方法论合乎思想逻辑,具有致知派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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