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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上博简《子羔》札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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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二)》如期出版,整理者的功绩有目共睹。最近,简帛网上也发表了陈剑等先生的补释文章,对个别地方提出了商榷意见,颇能给人以启发。于此我们仅就《子羔》的两处简文谈一点自己不成熟的看法。为求方便,简文改用通行文字。 释“占卉” 《子羔》篇第一简:“以有虞氏之乐正囗(上宀下占),囗(上宀下卉)之子也。子羔曰何故以得为帝。……” 按:“囗(上宀下占)”径可释作“占”,“囗(上宀下卉)”可释作“卉”。增繁偏旁“宀”为楚系简帛文字习见,多数为无意增繁。如,“中”增繁作“囗(上宀下中)【包山简二·一五七】”,“保”增繁作“囗(上宀下保)【包二·二一二】”,“集”增繁作“囗(上宀下集)【天星观一号墓出土卜策】”,等等。故而我们认为“囗(上宀下占)囗(上宀下卉)”径可释作“占卉”。 “占卉”即“质夔”,也就是舜的父亲瞽叟。理由如下: 整理者将“占”与“卉”之间断开,以“占”为“卉”之子,对此,陈剑先生有论: “子羔曰:何故以得为帝”承上文“有虞氏之乐正囗(上宀下占)囗(上宀下卉)之子”而来,“有虞氏之乐正囗(上宀下占)囗(上宀下卉)之子”应即“何故以得为帝”的主语,从下文孔子的回答来看,此人当当是“舜“。原注释断句为“以有虞氏之乐正囗(上宀下占),囗(上宀下卉)之子也”,理解为判断句,不确。[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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