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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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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博簡《容成氏》第21號簡在說到大禹踐位之後,躬行節儉的時候有下面一段文字: (禹)肰(然)句(後) (始)行 (以) (儉):衣不 (鲜) (美), (食)不童(重)味,朝不車逆,種(舂)不 (毇)米,A不折骨,裚(製) 其中A字的原篆寫作: 《容成氏》簡的整理者李零先生將此字隷定作“ ”,並解釋道: 从采聲,疑讀為“宰”,(“采”是清母之部字,“宰”是精母之部字,讀音 相近)指殺牲。“折骨”是節解的牲肉。[1] 李零先生將“ ”字讀作“宰”,有音韻學上的依據。如果僅僅從簡文本身來講,這個說法還是有相當的道理的。但是,如果結合金文来考慮,我們認為李零先生的說法還是有商榷的餘地。 春秋時期的 (徐)王 (糧)[2]鼎銘文說: 用征用行,用 (庶?)腊,用饔賓客。 《容成氏》中的A字,顯然是源自 (徐)王糧鼎中的 字,只不過是前者的下部寫作“皿”形,而後者是在“鬲”的底下加上“火”。古文字中表示炊食一類含義的字,“鬲”下从“火”與否有時候似乎並沒有什么區別。例如叔夜鼎銘文中的“用 用 ”,前者从“皿”,後者在“皿”下加火。《容成氏》中的A字和 (徐)王糧鼎銘文中的 字與此相似,所以他們應該是同一個字。《容成氏》中的A字,“皿”上的部分雖然和“鄉”所从的“ ”形體很相近,但是根據金文和《說文》中从“ ”的字来看,確切一點說,我們認為它應該隷定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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