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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新文学与通俗文学的互补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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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许多现代文学史的研究者都承认新文学与通俗文学不是敌对关系,而是互补关 系。在这个大前提得到肯定之后,我们就应该进一步研究,它们有哪些“互补点”,也 就是说,它们有哪些优长值得相互学习与借鉴;在学习与借鉴的过程中可以建立一种“ 新型的关系”。这种关系的建立必将对今后的文学创作产生深远的影响。 从各自独特的艺术规律看互补的可能性 新文学作家在写小说时,以塑造典型为他们追求的目标。阿Q是中国现代文学的第一典 型,所以鲁迅的小说是伟大的。现代通俗小说中也有成功的典型人物,可是通俗作家并 不以塑造成功的典型为其追求目标。他们追求的是作品的“趣味性”,对读者能产生强 大的磁场,要吸引读者达到痴迷的程度。读者中产生了“《啼笑因缘》迷”、“《金粉 世家》迷”、“《霍桑探案》迷”,是他们的莫大的荣耀。他们在故事性上下工夫,他 们在生动的新鲜事物与令人拍案叫绝的细节上下工夫,无论如何要使读者“手不释卷” 、“欲罢不能”。他们的作品除了故事性之外,也往往会渗出浓郁的文化味汁。总之, 新文学崇尚“塑人”,塑造在文学史画廊中永不磨灭的典型;而通俗文学则偏爱“叙事 ”,叙能传之后代的奇事,这“奇”又往往与当年的“新”挂起钩来,而这种“新奇” 之事,让后代可以从中看到文化的流变创新与民俗的渐进更迭。但是他们的这种努力与 成就,在过去往往被新文学作家当做批判的对象。例如茅盾在《自然主义与中国现代小 说》一文中就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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