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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畏自然:中国语境下的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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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何作庥先生接受《环球》杂志采访时提出的“不需要敬畏自然”,激起了一潭池水。这场关于自然伦理的讨论令人瞩目。在评论这场论战的孰是孰非时,值得注意的是:从论战的内容看,双方的分歧并不在于要不要保护生态环境。实际上,无论赞成还是反对“以人为本”,无论主张还是拒绝“敬畏自然”,保护生态环境都是共识。在这一基本共识下,论战双方对人与自然的关系和该如何保护生态环境,却作了完全不同的解读。 不由想起一桩载入思想史的公案:1860年的英国曾发生过一次著名的争论,争论是在一位有名的生物学家和一位同样富有影响的天主教会的主教之间进行的。这两位当时英国的知名人士,不期在一次会议上相遇了,作为一位上帝创造了人类的坚定信仰者,威尔福克斯主教当场质问生物学家T.H.赫胥黎——一位达尔文进化论的支持者:如果你相信人是由猴子转化过来的,那么,上帝造人又该如何作出解释,人的尊严又该置于何处?赫胥黎以生物学家的渊博学识,同样毫不客气,运用达尔文生物进化论的有关原理和生物学的最新发现,对上帝造人理论进行了无情驳斥。最后的结果是,两人谁也没能说服谁,不欢而散。 有神论者与无神论者相遇,注定是不能就“有神”、“无神”的问题进行有效对话的。目前发生在中国的这场要不要“敬畏自然”的激烈论争,也正有着同样的意味。在以何作庥、方舟子为代表的科学工作者群体在为自然“祛魅”之时,以汪永晨、梁从诫为代表的环保主义者却在竭力为自然的神魅性正名。双方的分歧正反映出五十年前英国作家C.P.斯诺所提出的“两种文化”之别,科学共同体与人文社科工作者间在知识旨趣和思想立场上迥然有异,两者各自有着自己的“文化”并且各以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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