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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现代文学话语形式的三次论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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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现代文学论争史上,“平民化”、“大众化”、“民族形式”等范畴显得尤为突兀,它们之间不仅在概念的外延和内涵上互有交叉,而且常常冠以“民族性”的前缀,与“贵族化”、“西方化”、“资产阶级化”针锋相对。一个世纪以来,我们的文学活动始终在贵族/平民、知识分子/工农兵、民族性/殖民性等话语论争中负重展开,从“文言与白话”之争到“化大众与大众化”之争,再到“民族形式与‘五四’传统”之争,喧闹的话语权转换背后潜在的是价值观念的冲突。正如福柯所言,“重要的不是话语讲述的时代,重要的是讲述话语的时代”。“普及”工作因为契合战时文化心理诉求和民族国家意识需要,始终处于论争的支配地位,“提高”工作因思想启蒙的缓慢、遥远而屡屡延宕,未能充分实践。 一、“文言”与“白话”之争 “五四”文学革命对传统文学秩序的巨大冲击,是白话文学主张的提出和文学进化观念的确立,其中,白话与文言之争是革命的关键。论争中,胡适把中国文学分为两个对立的部分:一是上层的、贵族的、文言的,一是下层的、平民的、白话的,并从文学史角度得出结论,“两千年的文学史上,所以有一点生气,所以有一点人味,全靠有那无数小百姓代表的平民文学在那里打一点底子……从此以后,中国的文学便分出了两条路子:一条是那模仿的、沿袭的、没有生气的文学;一条是那自然的、活泼泼的、表现人生的白话文学。后来的文学史只有那前一条路,不承认那后一条路。我们现在讲的是活文学史,正是那后一条路。”这“后一条路”不仅颠覆了传统文学的正统地位,而且建立了白话文学的新视野,宣称“以今世历史进化的眼光观之,则白话文学之为中国文学之正宗,又为将来文学之利器,可断言也”。在胡适看来,“言语本为思想之利器,用之以宣达者”,白话无疑是宣达思想的利器,“那所谓‘引车卖浆之徒’的俗语是有文学价值的活语言,是能够产生有价值有生命的文学的”。显然,新文学先驱立论的基点是“以人为尺度”的,文言以晦涩的外衣养成国民“笼统的心思”,以贵族的姿态垄断语言的专利,造成人与人之间的隔膜,而白话则真正使语言成为了人与人之间交际的工具,达到了相互了解、相互沟通的目的。针对林纾、梅光迪等人对白话文乃“贩夫走卒之语”,不登大雅之堂的指责,胡适反驳说:“所谓‘俗’,其简单的意义便是‘通俗’,也就是深入人心”。在文学上,它表明白话有着广泛的社会基础,是建立在“教育普及”的合理性之上的,即“文章是人人会做的”,不是独夫与文妖的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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