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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粹主义与二十世纪中国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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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粹主义:一个与启蒙主义相对立的话题 学术文化领域许多概念都有两层意义,一是本原意义,狭窄、明确;一是引申意义,宽泛、模糊。通常情形下,人们都是在引申意义上理解、使用这些概念,其本原意义反而隐匿不显,民粹主义即是如此。作为一个思想史概念,民粹主义起源于法国,命名却在俄国1,十九世纪中期以后,在俄罗斯知识界盛极一时,别林斯基、杜勃罗留夫、赫尔岑、克鲁包特金是其代表性人物,他们中有人提出「到民间去」口号,主张知识份子走向乡村,发动农民以反抗俄国的资本主义化;有人则提出平民主义要求,认为知识份子必须向农民学习,走身份同化的道路,而不是向农民说教,延续了十二月党人的做法,「从来都是鞋匠们造反,要做老爷;当今却是老爷们造反,为的要做鞋匠」2。这种作为社会理论和政治纲领的民粹主义,与启蒙主义取相反的价值向度,在俄国遭到马克思主义者的坚决批判。列宁在〈我们究竟拒绝甚么遗产〉一文中写道:「启蒙者是热烈地相信当前的社会发展的,而民粹派却不相信它;启蒙者满怀历史的乐观主义和蓬蓬勃勃的精神,而民粹派则悲观失望和垂头丧气,主张落后是俄国的幸福的理论」3。两者在对待人民的态度和社会理想方面有显著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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