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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承包工程中的合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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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承包合同制在西方已经推行了一百多年,在我国则是近二十年的事。此前,国内的工程项目均在计划经济体制的基建程序下运行;概算原则控制、变更洽商“秋后算帐”,预算超概算、决算超预算;拖期司空见惯,纠纷行政解决。这种方式客观上放任了管理上的松懈,加大了各方的成本,也给国家造成了巨大的浪费。但在相对成熟的承包合同体制下,投资基本得到控制,工期较有保障,各方均在合同约束下不得不加强管理,承包商尤其竭力地控制成本以扩大盈利,工程的风险由各方比较合理地分担。 在参加国际承包工程的初期,我们比较关注和学习国外的施工组织、先进技术、工艺、标准系统等。随着项目经验的积累、业务的扩展、语言问题的不断解决和管理层次的提高,我们逐渐认识到:中国公司具有实施几乎任何大项目的实力,有些工程的组织和质量都很出色,但亏损和效益低比较普遍。中国公司在对外承包工程或国内的外资工程中大都负担了较多的风险,牺牲或影响了可能的效益,客观上也影响了国家的利益。 土木工程的风险是不可避免的。但应由合同双方合理地分担,这个分担的准绳和保障就是合同。在国际承包界已经形成了以法律合同观念为基础的日常管理制度和专业人员构成的成熟的合同管理体系。由于以往计划经济体制的习惯影响和语言能力、法律合同知识和实践经验和技巧不足的局限,中国公司在合同管理(包括计量计价和索赔)方面与国际市场的差距比在技术、工艺、组织和标准等方面要大,合同管理工作是中国承包商实施国际工程管理环节中最薄弱的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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