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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统筹就业与利益关系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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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我国已基本破除了普通消费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的市场分割,初步实现了消费品市场和生产资料市场的一体化,这也是维系我国多年来经济高速增长的基础和保证。然而,围绕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我国在劳动力市场、金融信贷市场、公共服务市场等方面,还存在不尽意之处,特别是在劳动力市场上,仍然存在明显的城乡分割、地区分割、部门分割现象,影响劳动就业体制的效率与公平,也制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与统一,引起社会的诸多不满,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 一、时代的呼唤 多年的呼吁与争论终于有了结果。2000年起,劳动保障部、国家计委等7个部门联合发起了城乡统筹就业试点行动,目标即在于取消城乡就业方面的不合理界限,逐步实现城乡劳动力市场的一体化。 劳动力市场体系的改革与完善,已明确列入党和政府二十一世纪第一个五年计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提出,要打破城乡分割体制,逐步建立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新型城乡关系,改革城镇户籍制度,形成城乡人口有序流动的机制,取消对农村劳动力进入城镇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在城乡、地区间有序流动,要破除地区封锁,反对地方保护主义,废除阻碍统一市场形成的各种规定,坚持城乡统筹的改革方向,推动城乡劳动力市场逐步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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