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论当前我国制度供给现状及制度变迁方式的转换
| | 管理学原理论文 摘要:制度变迁方式的管理学原理论文不同,制度结构也就会有差别,需求诱致制度变迁的管理学原理论文长期使用可能会出现核心制度缺失而导致制度供给陷阱,强制性制度变迁也可能因为供给与需求出现错位,导致严重的制度结构不均衡,这就对研究制度变迁方式及其运用规律提出了要求。本文通过对典型的需求诱致制度变迁----农业经济体制改革和典型的强制性制度变迁-----国有企业制度改革进行实证分析,表明了制度变迁方式的交替使用能够较好的避免制度供给跌入陷阱,而且制度变迁的及时转换还能够有效的推动新的制度均衡。 关键词:制度变迁方式 制度均衡 制度供给陷阱 制度缺失 一、制度均衡的一般分析 (一)制度均衡的内涵及特点 制度供需均衡是指制度供给满足制度需要的均衡点,在制度供需均衡时,制度供给者没有制度供给的愿望,制度需求者也没有需求的冲动,制度供需均衡又简称制度均衡,处于均衡时的制度就称为均衡制度。它有两个层次涵义,一是中央政府的制度供给满足地方政府、微观主体的制度需求,二是地方政府制度供给满足微观主体的制度需求,在制度均衡时不存在制度供给不足,也不存在制度供给过剩的现象。 1、制度供需均衡是制度变迁过程中的偶然现象。诺斯认为制度变迁是一个制度不均衡时追求潜在获利机会的自发交替过程(D.C.North,1990)。林毅夫则认为制度变迁是人们在制度不均衡时追求潜在获利机会的自发变迁(诱致性变迁)与国家在追求租金最大化和产出最大化目标下,通过政策法令实施强制性变迁(林毅夫,1989)。可见不管是诺斯教授还是林毅夫教授的制度变迁定义都表明,是先有潜在的获利机会,才有制度供给,而潜在的获利机会本身就是一种制度需求,也就是说先有制度需求,然后才会有制度供给,这是社会制度变迁的一般规律,所以说制度供需均衡是制度变迁过程中的一种偶然现象,换句话讲,也就是制度供给不足是制度变迁的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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