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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论人民公社初期的分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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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8年,中国大地上兴起了「大跃进」狂澜,刮起了一阵「共产主义」的旋风。这一年秋,人民公社便如同雨后春笋般地在全国兴起。人民公社一成立,就普遍实行工资制与供给制相结合的分配制度。当时,供给制被作为「共产主义因素」而倍受赞扬。正是基于这一认识,工资制与供给制相结合的分配制度因具有「共产主义萌芽」得以固守了四年之久。但是,这一分配制度并没有引向人们走向共产主义,反而加剧了农村的困难局面。 一 新的分配制度的出现 随着1957年整风和反右派斗争的迅猛发展,以及第一个五年计划的提前完成,党内「左」倾思想明显抬头。1957年9月下旬到10月上旬,中共八届三中全会在北京召开。会上,毛泽东开始批评反冒进,提出要恢复多快好省、农业发展纲要和促进委员会。会议通过了毛泽东主持制定的《1956年到1967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修正草案)》(后来简称《农业发展纲要》)。其中要求五年内粮食产量按全国人口平均每人达到2,000斤,半个世纪内亩产达到2,000斤。毛泽东认为,现在一人三亩地太多,将来每人只要几分地耕种粮食就够了。八届三中全会不但揭开了反冒进的序幕,也揭开了「大跃进」的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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