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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以文件为单位组织室藏的几点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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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文件为单位组织室藏,是由少数单位档案部门发起并已产生了一定影响的管理方式。对于这种管理方式,档案界各说不一,笔者以此文参与对这个问题的讨论。 一、以文件为单位组织室藏消除了传统的档案观念 传统的档案观念,案卷是基本单元。案卷是构成全宗的基本单位,案卷特征揭示了卷内文件某一共性。它是由卷内若干文件、卷内文件目录和备考表组成,以卷(或盒、袋、册)构成保管单位。该保管单位还应具有案卷标题、案卷编号、案卷分类号、作者、时间、保管期限、卷内文件份数等若干标识,形成一个完整的案卷概念。 而以文件为单位组织室藏,则使?档案或案卷的基本特征不复存在。单份归档文件作为室藏的基本保管单位,首先使档案这一概念发生了嬗变。档案,是机关或企业等分类保存的文件和材料。①是按一定规律集中保存而形成文件材料的组合…。相对的系统化、文件的有机体系才是档案区别于文件的本质属性之一。②这里给档案所下的定义是:1档案是由若干份文件按照一定规律形成的组合体,是文件集合的概念。2档案与文件相互区别的本质属性,是文件的系统化和有机联系,而所谓的文件系统化和有机联系,一般是指文件按类别特征、问题特征、职能特征等构成的相互之间的关系。没有这些特征和相互关系,只靠文号联系,显然就是缺乏文件形成规律的有机联系,也就是从根本上抹煞了档案与文件的本质区另别。这样,以单份文件为保管单位,则使档案的概念荡然无存。那么,档案室、档案管理、档案管理人员、档案全宗以及《档案法》中所述一些基本术语的概念都失去了本质上的意义。皮之不存,毛之焉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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