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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中间商承包网站运营可不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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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拙作《走“由中国特色的”购物搜索引擎之路》的几条网友评论中,一位名为lzwlike网友的提出“是不是也可以把营销网络象公司的品牌一样,可以寻求中间代理商做了?企业要做的仅仅是看销售业绩付钱而已”的想法,并询问我这种模式的可行度。为了回复这位网友,也为了邀请跟多的朋友共同讨论,小女子特在此抛砖引玉,发表一些个人看法 首先,对于这个设想我觉得很好,但在目前的中国实行起来,坦率的讲,还是有困难,受很多客观条件的限制。 先说他积极的一面: a. 解决中小企业独立开展网络营销的“人荒”问题。 网络营销普遍为企业所接受还是近几年的事,国内专业从事这方面的人才还很少,造成了 “人荒”,目前大多数企业都是由那些对专业市场很有经验,但对网络营销一窍不通的传统营销人员,或是一些以技术为“纲”的网络技术人员 “客串”网络营销人员。试想这些不懂网络消费行为和网络消费心理,不懂搜索引擎排名和网络广告,不懂关键词细分市场、不懂点击率和转换率,不懂e-newsletter和e-mailing list,不懂链接广泛度和pr值,不懂……的“业余”选手如何有效利用资源开展网络营销,为企业带来效益!?而专业公司将这方面的人才组织起来向企业提供专业服务,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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