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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先商务后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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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只是一个工具; ——互联网应该由商人来经营; ——b2b的功夫在网下,或者说b2b之所以能够发展能够从各种互联网模式中脱颖而出,就两个字:整合。 经营了一年多b2b模式的美商网对电子商务有很多话想说,有些话听起来似乎有些“离经叛道”,但却自有其独到、深刻之处。 互联网缺商业头脑 美商网人非常不愿意讨论某一种模式的合理性,按照他们的思路,不能随便认定某一种商业形式的成功或者落后,因为其中更关键的因素是是否有成功的商人在经营这种商业。中国做零售商业历史绝不落后于美国,甚至要早上千年。但说到连锁经营,中国的确比美国落后。这取决于有没有人创造新的经营模式,当然其中会涉及一些商业基础。美国快餐店的出现是由于高速公路的普及,人们需要在短时间内进餐。但别人的模式是不好照搬的,麦当劳、肯得基赚钱了,并不意味着中国的“基”也能赚钱。电子商务如果照搬美国现有模式还得落后,必须要有自己独特的东西。美商网的理论阐述是从洋快餐开始的。 与其它互联网企业不同的是,美商网似乎没有一丝一毫的标榜互联网技术的成分:全世界互联网技术都是相同的,互联网公司没必要开发自己的技术软件,或者说对于互联网来讲最不缺乏的就是技术。关键在于是否有商业头脑。互联网就象传真机、手机刚出现时,很少有人意识到其中能带来多少商机。之所以怀疑btoc模式的可行性,原因之一是企业领导人缺乏商业头脑,没能把握获利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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