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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人类学研究的几个问题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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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人类学是文化人类学的一门分支学科,它诞生于20世纪40年代,以福蒂斯(meyer fortes )和埃文斯—普里查德(e. e. evans —pritchard)《非洲政治制度》(1940)一书的出版作为标志。 半个多世纪以来,政治人类学这门学科的发展十分迅速,出现了多种理论和方法并存的局面。参与这方面研究的学者与日俱增,其理论范围也在不断拓展。然而,长期以来,政治人类学者在一些基本的问题上,却一直没有比较一致的看法,以致这门学科的研究也因此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本文拟根据这门学科的研究现状,对政治人类学的学科界定、方法论等问题进行探讨,并就如何开展有中国特色的政治人类学研究提出初步的构想。 一、对政治人类学的界定 人类学关注政治问题,始于19世纪末期。人类学家基于他们对“异域”社会的特殊了解,试图运用文化进化论,建构国家制度的演化模式。当时,政治人类学还只是作为“整体人类学”的一部分。20世纪40年代,福蒂斯和埃文斯—普里查德等英国功能派人类学家在非洲考察政治组织时发现,传统的政治学对政治制度的分类仅适用于结构业已高度复杂化的社会,而对于他们在非洲所发现的从群队到原始国家等形态极不相同的政治制度,根本无法适用。于是,他们在《非洲政治制度》一书中提出了一种新的政治制度的分类法。这种新的政治制度的分类方法,简单地说,就是把非洲的政治制度分为两种:一种拥有中央集权的权威和司法体制(原始国家),另一种则没有这样的权威和体制(无国家社会)。尽管这种分类过于简单化,但它奠定了政治人类学的理论和方法论基础,标志着这门学科的正式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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