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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乡镇档案工作的发展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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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勒科学管理理论论文】摘要:加强乡镇档案工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是目前乡镇档案工作的重中之重。本文针对目前乡镇档案工作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诸多不适应,提出了相关发展对策,包括转变理念、创新体制、经费保障和法律保障四个发面。 关键词:乡镇档案新农村建设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目标,这是党中央总揽全局、高瞻远瞩,顺应潮流、深得民心的历史选择,是符合国情、利国强农的重要部署,是加强农业、繁荣农村、富裕农民的重大举措。档案部门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服务大局,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自觉地将档案工作纳入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之中。国家档案局、民政部、农业部于2007年12月11日以档发〔2007〕10号下发了《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意见》,强调要“进一步引导档案工作切实有效地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全面深入发展”。 一、乡镇档案工作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还存在着一些不适应 1.原有管理体制与现行的工作要求不相适应。《档案法》赋予乡镇人民政府全方位的档案工作职责,而原有管理体制却不太健全。一是管理机构不落实,档案室并非是一个工作机构,没有列入政府机构序列,没有专门的人员编制,实质只是一个档案库房;二是管理体制不顺,各镇档案人员兼职过多,面对工作任务大量增加、上级业务部门对工作的要求和群众对档案的需求越来越高,事实上光靠一名兼职人员来完成各项工作已不太现实。 2.现行机构编制与工作任务不相适应。政府机构改革以后,镇兼职档案人员仍为1名,而乡镇机关档案工作任务日趋繁重,镇级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使档案的案卷数量和门类增加,室藏内容丰富,已成为集中管理多种门类和多种载体档案的综合档案室。与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务不相适应的是目前镇一级机关仍都不设专职档案人员,人员队伍也很不稳定。每年有四分之一到三分之一的镇档案人员变动工作。 3.传统档案工作要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不相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档案工作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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