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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括是数学思维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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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括,就是把个别的和特殊的事例总结、推广成普遍的和一般的结论。数学的特点决定了概括在数学思维中的核心地位。培养小学生的概括能力是培养和发展小学生数学思维能力的一个重点。 在教学中培养学生的概括能力,教师首先应提供足够直观的背景材料。“直观”包括学生熟知的知识、经验、手段、工具、策略等,这是材料的“质”;“足够”的材料,是准确而完整地概括所必需的最少例证,这是材料的“量”。 有了背景材料的质、量保证,就为学生科学地概括提供了充分条件。 其次,要恰当变换问题的具体情境。面对一种思维情境,没有显而易见的解决方法,这样的情境就是问题,问题解决就是从已知状态到目标状态的运动过程。 小学生概括的肤浅性,往往表现为从问题次要的、表面的形式上去观察和比较,而对问题主要的、本质的东西视而不见。针对这种现象,教学的,教师应当先显示标准的常式,再出示非标准的变式,即先揭示概念的内涵后揭示概念的外延。 提供的变式材料,一定要注意改变事物的非本质属性和非特定情形,不要改变事物的本质属性,这样能使学生的概括集中指向事物的本质要素,不致于干扰和阻碍概括的过程。 第三,发挥解题模式的诱发功能。目前,小学数学界对题型分类和解题模式一直争论不休。现行统编教材编排更是十分忌讳模式或类型。然而无论怎么改变,模式却是客观存在的。事实上,一个公式、一条定律、一道范例,都自然成了学生思维的模式。就连最简单的20以内的进位加法中的“凑十法”也是地道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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