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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用“转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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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一道应用题出现两种标准量时,数量关系比较复杂,学生很难分析出它们之间的关系,给解题造成了一定的困难。这时我们可以通过两种单位之间的内在联系,把两种单位转化成一种标准单位,使比较复杂的数量关系转化成比较简单的数量关系,从而达到解题的目的。 例1.某校举行两次数学竞赛,两次参加的人数相同。第一次及格人数是不及格人数的3倍多4人。第二次及格人数增加5人,恰是不及格人数的6倍。问有多少人参加数学竞赛? 这道题虽然第一次及格人数与第二次及格人数都是以不及格人数为标准量,但由题意可知两次不及格的人数不同,所以标准量不同。我们不妨用下面方法转化标准量,使其单位“1”统一。 解:设第一次不及格人数为单位“1”,则第二次不及格人数为(“1”-5)。 此题变为:某校举行两次数学竞赛,两次参加人数相同。第一次及格人数是不及格人数的3倍多4人。第二次及格人数增加5人,恰是(“1”-5)的6倍,即恰是第一次不及格人数的6倍少5×6人。问有多少人参加数学竞赛? 这时我们通过画线段图很容易列出算式: (5×6+5+4)÷(6-3) =39÷3 =13(人)……第一次不及格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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