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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目的论角度谈汉英广告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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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小论文】摘要:本文通过对翻译目的论的介绍和中文广告英译问题的深入分析,证明了目的论能灵活运用目的原则、连贯原则和忠实原则来很好地解决中文广告英译过程中的文化障碍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从而起到了良好的翻译理论指导作用。
广告这种独特的文体必然要求广告翻译的标准有别于其他类型的翻译,它应有自己的标准。长期以来,我国的广告汉英翻译一直处于无章可循的状态。最近几年里一些学者才从语言学角度或是文化交际角度来研究广告翻译。广告翻译急需理论指导来更好地发挥广告对产品的促销作用。
1、翻译目的论20世纪70年代,德国的汉斯?威密尔(Hans Vermeer)创立了功能派的奠基理论——翻译目的论(Skopostheory)。其理论包括三个法则:目的法则、连贯法则和忠实法则,其中目的法则为翻译过程中的第一法则。翻译目的论注重的不是译文与原文是否对等或译文是否“完美”,而是强调译文应该在分析原文基础上,以译文预期功能为目的,选择最佳处理方法,即针对特定翻译目的选择特定的翻译方法或策略。目的论将翻译定义为一种有目的的行为,而评价一个译文是否成功,则看它是否达到其预期的目的。广告的目的是促销产品,而中文广告英译是否成功则看它是否起到了促销产品的作用。因此,目的论对广告翻译有积极的指导作用。
2、汉英广告翻译应重视文化差异综观国内广告汉英翻译的现状,我们不难发现当前广告翻译的欠缺和拙劣。常见的广告汉英翻译缺陷有两个方面:(1)盲目照搬汉语原文语言;(2)英语译文用词不当和结构混乱,不符合英文广告的风格。笔者认为,造成缺陷的主要原因在于译者没有充分重视不同国度的文化差异。例如,由于政治制度不同,翻译时译者必须考虑到这一因素,避免引起误解。“大鹏”牌卷笔刀曾被译为ROC sharpeners,大鹏是汉民族神话传统中的一种最大的鸟,汉语中有“鲲鹏展翅,鹏程万里”之说,具有志存高远,前途无量的褒义。但ROC三个大写字母同时也是“中华民国”(Republic of China)的英语缩写,势必会产生误解,既不利于创立我国出口商品的良好形象,也不利于维护国家的尊严。又如,中西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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