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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恩的虚幻共同体理论与“三个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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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恩格斯的《德意志意识形态》对个人利益与共同利益的关系等问题以及虚幻共 同体理论有着深刻论述。重读此文,发掘其时代内涵,对于我们深刻认识领会“三个代 表”的重要思想,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德意志意识形态》对虚幻共同体的论述 共同体又被称作集体,但是共同体强调集体的共同性或公共利益。共同体有自己的成 员共同的目标、声誉、利益和行动。但是,共同体的目标、声誉或名义有时会被某些人 利用而脱离其成员的利益和目标,甚至成为损害其成员利益和价值追求的东西,从而成 为虚幻的共同体。在进一步分析虚幻共同体之前,我们先看看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 意识形态》中对虚幻共同体是怎么论述的。 1.虚幻的共同体形式存在的原因 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说:“正是由于私人利益和共同利益之间的这 种矛盾,共同利益才采取国家这种与实际的单个利益和全体利益相脱离的独立形式,同 时采取虚幻的共同体的形式,……”(《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1995年版第84页,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1960年版第37—38页。后者翻译的意思有一定出入:“正 是由于私人利益和公共利益之间的这种矛盾,公共利益才以国家的姿态而采取一种和实 际利益(不论是单个的还是共同的)脱离的独立形式,也就是说采取一种虚幻的共同体的 形式。”)虚幻的共同体存在的原因在于私人利益和公共利益之间的矛盾;在私人利益 和公共利益之间存在矛盾的情况下,公共利益和国家都具有虚幻的共同体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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