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自由主义可否建立一个政治社群?
| | 初级中学政治论文 一、前言 自從羅爾斯(John Rawls)的初级中学政治论文《正義論》(A Theory of Justice)一書問世以來,自由主義(liberalism)的初级中学政治论文主張再度受到廣泛而熱烈的討論,尤其是社群論(communitarianism)對自由主義理念的各種挑戰和批判,以及自由主義對這些質疑的答辯,更是成為學術界普遍關注的焦點。所以有些學者認為,1970年代政治哲學最重要的話題是社會正義,而1980年代的主要課題則是社群(community)和社群成員資格(community membership)的概念(Kymlicka & Norman, 1994:352)。社群論者認為自由主義無法形成真正的社群,而社群是人類生活的一個非常重要的價值,所以自由主義的理論有其內在的缺失。社群論所謂「社群」的意義為何?自由主義的理論是不是真的忽略社群的價值?自由主義是不是可以建立一個政治社群?本文試圖透過對這些問題的解答,探討自由主義是否可以作為一個適當的政治理論。 二、社群論對自由主義的批判 不同的社群論者對自由主義的特點提出許多不同的批評,最主要的可以歸納為三點:(1)自由主義所預設的自我觀念(the conception of self)和深刻的承諾(commiments)並不相容,這樣的自我無法形成社群,而由於社群是人類社會最重要的價值,所以自由主義的自我觀念是一個有缺陷的觀點。(2)自由主義的核心理念是:重視個人自主性(autonomy)的優先性,而這種強調個體之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永遠優先於其它價值的主張,社群論者認為是貶抑和違害社群。(3)自由主義以多元價值為前提,主張公共規範的設計必須不預設任何全面性的學說(comprehensive doctrine),換句話說,政府對於各種不同的美好人生觀和價值理想要保持中立。而這種從政治中立所建構的社會,由於是在尊重多元而且肯定多元的前提下達成,必然使得社會缺乏共同的全面性價值、目標和理想;此外由於自由主義社會強調個人的獨特性,也不易形成社群所必需之獻身的熱情和成員之間的緊密關係,所以這樣的社會缺乏構成社群的必要元素,社群無法在其間充分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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