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党代表大会常任制:政治社会学的观察与分析路径
| | 高中政治议论文 [摘要] 党代表大会常任制试点工作是一项极其复杂的高中政治议论文当代政治现象。在社会转型和体制转轨的高中政治议论文社会背景下,以上世纪80年代后期以来的试点工作为资料背景,抽取党代表这个试点工作中的基本要素为研究样本,分析试点工作的经验与不足;分别从合法性、试点工作的实质(利益再分配)、学理上存在的阻力(“政治精英”)和潜在动力(党员和人民群众)等几个方面探讨试点工作不足的原因;从党内民主建设的实际出发,思考进一步推进这项试点工作的社会动力。 关键词:党代表 常任制、党内民主、合法性、社会动力 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代表大会年会制与党代表的常任制结合起来,形成了党代表大会常任制——一个必然可以使党内民主得到重大发展的重大改革制度。[1]党代表大会常任制是指,每次党的代表大会完成换届选举任务后,在党的委员会任期内每年举行一次代表会议,行使党的代表大会的职权。这期间,党代表的资格继续有效,不再重新进行选举。也就是说,党的代表大会像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那样,代表的权利也同人大代表类似。党的代表会议由党的委员会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听取和审议党的委员会和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讨论决定党的重大问题,对全委会及其成员的工作进行评议。对实行党代表大会常任制,我们党曾在八大党章中作过规定。后来由于种种原因,未能坚持下来。20世纪80年代初,中央有关部门又重新对实行党代表大会常任制进行研究,并从80年代末开始,先后在十几个个市县区组织进行了党代表大会常任制的试点。[2]马克思、列宁都主张年会制,年会制固然有利于实现党内民主,但是还有很大缺点;这种常任制和年会制结合,能够有效地弥补这些缺点,所以是对马列主义的新发展,也是我们党的创造发明。[3]中国共产党成为执政党以来,特别是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以来,十分重视和倡导党代表大会常任制,有计划、有目的的展开此项试点工作。党的十六大政治报告强调“扩大在市、县进行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的试点”,[4]从而,此项试点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党代表大会常任制试点工作是一项极其复杂、敏感的当代政治现象和政治行为,本文试图把它放在社会转型和体制转轨的社会背景下进行社会学的学理性分析,以求从社会的角度来观察和解释它形成的经验、存在的问题和进一步发展的社会动力。当然,鉴于社会学的任务并不在于发现或重新发现“问题”的“答案”,而只是将“问题”“暴露出来”,[5]本文力求摆脱个人情感上的好恶,揭示党代表大会常任制试点工作过程中的某些推动或阻挠某一趋势的力量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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