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党代表大会常任制中的人民主权与国家主权
| | 小学政治新课改论文 [摘 要] 党代表大会常任制是马克思主义执政党从根本上竭诚体现人民主权的小学政治新课改论文组织形式,执政党通过这种政治运作机制,从而达到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利益的小学政治新课改论文政治目标;因此她具有人民主权的特征。同时,党代表大会常任制也构成她在国家政治生活中有效控制国家政权的重要工具,从而达到执政的政治目标;因此,她又具备国家主权的特征。人民主权特征赋予其“政治领导”的政治合法性,国家主权特征则要求其能够有效分权制衡——这是国家主权宪政原则的必然要求。因此,党代表大会常任制正是从政治合法性与分权制衡等两个方面把人民主权与国家主权有机统一了起来。 [关键词] 党代表大会常任制 人民主权 国家主权 分权制衡 中国共产党的人民主权(Popular Sovereignty & Sovereignty of the People)与国家主权(National Sovereignty & Sovereignty of the State)[简称“两种主权”,以下同]相统一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特征,是她能够夺取国家政权并代表人民实行政治统治的重要党性原则。在国家政治生活中,中国共产党何以能够对人民主权与国家主权特征作出制度性安排?包括中共在内的国际共运史表明,党代表大会常任制正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创造的政治领导制度和政治运行机制。特别是马克思主义执政党,通过党代表大会常任制可以达到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利益的政治目标,因此具有人民主权的特征;通过党代表大会常任制又可构成她在国家政治生活中有效控制国家政权的重要工具,以达到执政的政治目标,因此具有国家主权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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