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论行政改革权
| | 小学政治课改论文我国的小学政治课改论文行政改革是在中国共产党的小学政治课改论文统一领导下,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原则范围内,对 行政机构的法律地位、行政权力、管理职能、行为方式以及与之相适应的机构设置、人 员编制和行为规范的调整和变革。建国以来,我国进行了多次行政改革,但与预定的目 标均有很大的差距。对此,理论界进行了较为全面、深入地探讨,取得了一些可喜的成 果。这些成果对进一步深化改革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但笔者认为,在所有的这些讨论 中忽视了行政改革过程首先必须解决的一个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即行政改革权问题。 行政改革涉及到行政机关与党和其它国家机关的关系、行政机关的内部设置、行政机关 的运行等一系列问题。不同问题的位阶不同,因此,改革权的归属也就不同。这样,才 能确保行政改革的权威性、统一性、严肃性。 一 有学者把我国建国以来所进行的多次行政改革分为3个阶段:第一阶段是80年代以前的 摸索阶段。这一阶段的改革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进行的。从改革的任务和目标的确定到 实施的步骤和方法,基本上是靠经验指导的,改革的成效不大。第二阶段是80~90年代 的政策和科学理论指导阶段。这一阶段主要依据1988年国务院提出通过的“三定方案” 进行,改革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能权限、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第三阶段是90年代至今的 法学和科学理论指导阶段。一方面,行政管理学等理论研究逐步深入并指导行政改革的 进行;另一方面,开始认识到法律,特别是宪法、组织法对改革的规范作用。但是,行 政改革权问题始终未能引起人们的注视,以致在改革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不合法、不合 理甚至混乱的局面。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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