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从执政党制度创新层面看私营企业主入党问题
| | 初中政治课改小结私营企业主入党问题,目前是人们关注的初中政治课改小结热点问题之一。作为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初中政治课改小结新的社会阶层,它的产生发展无不与执政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息息相关。中国共产党,从一个领导革命的党转变为领导建设的党,时刻经受着执政的考验。究竟该怎样对待私营企业主的入党问题,是执政党必须正确面对和解决的问题。本文拟从执政党制度创新层面对此进行一些探讨,以期对进一步研究有所裨益。 一、私营企业主阶层的发展壮大是执政党制度创新的产物 私营企业主,是指拥有一定数量的私人资本或固定资产并进行投资以获取利润的人,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即包括所有雇工在8人以上的私营企业的业主。 建国后私营企业的发展经历了曲折的过程,其命运的兴衰无不与执政党的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密切相关。 1956年,随着社会主义改造的急促完成,中国大陆的私营经济实际上已经不复存在。“八大”提出了“三个主体,三个补充”的主张,这是符合当时的客观实际的,因此在1956年下半年,自由市场明显活跃,个体工商户迅速发展;与此同时,还出现了自发经营的“地下工厂”、“地下商店”。如何对待这种现象?年底,毛泽东在听取原工商界人士的意见后指出:地下工厂,因为社会需要,就发展起来了,要使它成为地上,要合法化;只要有市场,有原料,这样的工厂还可以增加,可以雇工,可以开“夫妻店”,可以开私营大厂,可以消灭了资本主义,又搞资本主义。这种被称为“新经济政策”的意见,得到中央其他负责人的赞同。但是,这种好的思想在实践中并没有彻底贯彻下去,1975年以后,“左”的思想开始抬头,并逐渐占了上风,私营经济被看成是社会主义经济机体上的一颗“毒瘤”,直至把私营经济的社会经济条件当作社会主义革命的重点对象,用阶级斗争的残酷手段,予以无情打击,必欲干净彻底地消灭之,而后使其“绝种”。在这种板结的、超稳定的社会结构中,实际上只存在着同质性很高的、城乡分割的两大社会群体,形成两个阶级和一个阶层,即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知识分子阶层。“八级工资制”和低收入的劳动工分制,使全体国民处于物质匮乏、普遍贫穷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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