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谈现阶段党领导方式的转变
| | 政治系本科毕业论 长期以来,我国存在着严重的政治系本科毕业论以党代政现象,这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政治系本科毕业论目标和要求不相适应。邓小平同志1986年在谈到政治体制改革时便指出:“改革的内容,首先是党政要分开,解决党如何善于领导的问题。这是关键,要放在第一位”。十五大报告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从而为清除在政治体制改革上的思想束缚和理论障碍,从根本上解决好党政关系提供了科学的依据。 服从法律也就是坚持了党的领导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口号的提出具有划时代意义,标志着治国方略的根本转变,即从过去依靠权威治国转向依法治国。要实现法治这一宏伟目标,就必须改善党的领导,以适应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要求,也就是说党的领导必须现代化。 这就要求我们首先将党和国家区分开来。正如张闻天同志早在“文革”中就已指出的“党领导国家,但它本身不是国家”,“党不能超过国家,高踞于国家之上”。彭真同志在10多年前也说过:“党在十亿人民中只占少数,绝大多数是非党员。我们不仅有党,还有国家。”,“凡是关系国家和人民的大事,光是党内作出决定也不行,还要同人民商量,要通过国家的形式。”可见,党没有行使国家权力的权利。党的纲领、路线、方针、政策只对党员有约束力,并且党的组织或党执行它时不能与宪法和法律相违背。如果党的意志实际上也起着法律和国家政策的作用时,也就等于将党和国家等同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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