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社会公正、社会主义遗产与社会民主主义
| | 政治专业毕业论文提要:近年来国内知识界某些人提出的政治专业毕业论文“公正至上”,是一种不切实际、且甚为有害的政治专业毕业论文激进口号。本文认为,重要的问题并不是何党、何派或何人能够为全社会确立起一种绝对的社会公正标准;而在于能否找到一种与当代政治新思维相一致的方式。按照这种方式,所谓社会公正可以在政府主导和相关利益群体的共同参与下,通过旨在“双赢”、即兼顾各方利益的协商、对话和谈判来达成。这种社会公正自然是相对的;但也唯其如此,它才是现实的。正是在这一点上,荷兰创造的“泡勒德尔模式”对中国可能具有某种启发和借鉴的意义。 “社会不公”并不是处于转型期的社会主义国家独有的现象,今天西方发达国家也面临着不少与社会公正有关的难题。但是,由于前者拥有一份为後者不可能拥有的庞大的社会主义遗产,这便使得前一类国家在其转型过程中丛生蔓延的社会不公,无论在内容或规模上,都既不同于西方发达国家,亦不同于东亚诸国。那种认为在中国大陆的转型过程中,应当照搬所谓东亚模式或西方古典资本主义的模式,而可以暂置“社会公正”于不顾,以便尽快实现经济现代化的观点,显然是忽视了这种巨大的差别,同时也低估了“社会公正”对于原社会主义国家实现平稳转型的重大意义。 可惜,至少在八十年代以至九十年代初,社会公正问题并没有引起人们的足够重视。想来那大概是出于对改革的“爱护”,同时也是因为不少人都比较相信“补课论”,即认为像中国这样一个後发展的国家,西方发达国家曾经经历的“原始积累”那一课不得不补。事实上,由不公正的改革引发革命,或因严重的社会不公而导致改革流产,这在中外历史上都不少见。前者如沙俄时代的斯托雷平改革1,後者如北宋王安石的改革,都是很典型的例证。如果我们把历史的镜头再拉近一点,则显而易见,“社会不公”不唯是引发1989年那场大规模政治风波的重要原因,甚且也是促成俄国近期政治危机的重要因素之一。2这些历史事实提示我们,即使不考虑改革的价值目标、而仅从其成败着眼,也不能不把“社会公正”问题列入改革的重要议事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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