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略论中国问题(一)
| | 初中政治课改小结 第一章 引题:论述我国农村问题 第1节 解决农村问题的初中政治课改小结关键是减免农业税吗? 最近全国媒体杂志、报纸上刊载关于农民问题的初中政治课改小结文章可谓不少。自从去年朱总理谈到加入WTO后最担心的问题是农民问题,到去年底召开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农村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休养生息,增加农民收入。再到今年两会上,人大代表对农民问题的多个提案,在这些内容中,大家都形成了一个共识,农民真穷,农民真苦,农业真危险。从而提出了种种解决的方案。比如最近在2002年3月14日《南方周末》特别推荐刊登的一篇邓大才的文章,《农民休养生息七点建议》我摘录他的七点建议条目如下: 1) 减免农业税和农民特产税 2) 废除义务工和积累工制度 3) 改革农村公共产品筹集制度,实行投资多元化,减少农民的生产共同费的分摊。 4) 国家应支付农村的失业和社会救济费用。 5) 矫正按人头收征税费的所谓人头费。 6) 国家应承担九年制义务教育的费用。 7) 国家应承担农民额外支付的乡镇行政管理费用。 我想说此篇文章引起我的争鸣,是因为内容是华而不实、或者是口惠至、而实惠难至的一种建议。虽然作者能对农民问题如此关注,我个人由衷地表示对他怀有深切的敬意。但是上述七种建议中,我除了赞同部分条款外,其它实在不敢苟同,例如1)、2)条。这是因为,首先,国家是每一个公民的国家,纳税是每个公民为国家应尽的一项义务和权利。这是一个人之所以成为一个国家的公民的先决条件,而不能因为某些人是穷是富,是官是民,就有纳税或不纳税的豁免权。这也是作为全体公民是否真正平等的标尺,只有每个人只有无一例外地受其约束,国家权力才不会被少数人所滥用。所以农民只有为国家按税制纳税的时候,农民才真正成为了人民中的一部分--公民。若因为农民真穷,农民真苦,农业真危险就免除其纳税的义务,农民是否比现在更受人民的歧视(乡巴佬、盲流等)--这是因为当他们若未尽到作为国家主体的一部分的义务和权利的时候,也同样不会得到其他公民的应有的尊重!同时,仅用同情或慷慨是解决不了九亿多农民的问题的!我们如果不从根本上寻找农民真穷,农民真苦,农业真危险的原因,那么就有可能会造成该解决的问题没有解决,不应该成为的问题的问题却被解决了的局面。就象医治一个急性盲肠炎的病人,仅仅靠打点点滴消炎了事,或者开刀没有割掉盲肠,却割掉其他肠子一样。这是否是真正根本解决问题的方式?所以,1)、2)条之建议虽然看起来快意爽利,但是实在不是什么富民之策,最多是暂时救济之论。再者,国家毕竟是国家--人民的国家,大家的国家。我国政府若真正对农民实行了《七点建议》中的1)、2)条之建议,4)、6)、7)条建议所需之费用将从何处出?哪个国家也不会有如此多的财富,能支付起(减免并补贴)本应该是九亿多农民自己应该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如果实行这样的建议,我们将奉行的仍然是贫穷落后有理的道理。长此以往,我想,国家不是因此强大了,而是更积弱。若发展到’积弱’这个时候,在一个积弱的国家里,没有公民发言权的农民是否将更苦、更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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