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论马克思主义权力制约观
| | 初中政治教育论文社会主义社会公共权力的初中政治教育论文双重性决定了它必须要受制约,尤其是当因权力失控而导致的初中政治教育论文腐败滋生蔓延时,更要考虑建立一个强有力的权力约束机制,以保证公共权力沿着正确的方向行使。因此,探讨马克思主义权力制约观,对于我们加强权力监控与制约,从制度创新上确保权力的健康运行,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马克思主义权力制约观的基本内容与发展历程 19世纪40年代,马克思和恩格斯批判继承了人类社会的优秀文化遗产,一方面肯定了历史上权力制约理论的合理成分,指出他们的进步之处,同时也指出了他们的历史局限性,科学地提出自己的权力制约观。他们认为,权力是社会关系的一种表现。在一定社会关系中,它表现为一方支配另一方的力量。他们说:“在我们前面有两种权力:一种是财产权力,也就是所有者的权力,另一种是政治权力。”(《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70页1992年版)一般地讲,政治权力又分为群体形式的国家权力和个体形式的官员权力。权力具有权威,能使权力对象服从,因此,他们认为权力问题至关重要,尤其是“在政治权力对社会独立起来并且从公仆变为主人以后,它可以朝两个方面起作用。”(同上书,第3卷第222页1972年版)这就要求有良好的权力运行机制。恩格斯肯定了卢梭主权在民思想,认为不是国家创造人民,而是人民创造国家制度,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在政府里,官吏要由人民选举,受人民监督并随时可以撤换。马克思高度赞扬了巴黎公社革命经验,指出:“为了防止国家和国家机关由公仆变为主人,……第一,它把行政、司法和国民教育的一切职位交给由普选选出的人担任,而且规定选举者可以随时撤换被选举者。第二,它对所有公职人员,不论职位高低,都只付给跟其它工人一样的工资。……这样,即使公社没有另外给各代议机构的代表规定限权委托书,也能可靠地防止人们去追求升官发财了。”(同上书,第2卷第335页1972年版)“一切公务人员在自己的一切职务活动方面都应当在普遍法庭上按照一般法律向每一个公民负责。”(同上书,第3卷第30页1972年版)马克思恩格斯在总结无产阶级革命实践中第一次提出“公仆”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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