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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社区的现实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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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和谐社区建设是一项基础性工作。社区作为我国承载城市管理和社会利益协调的最基本单位,作为整体社会的一个缩影,各种利益矛盾均交汇于此。在现实中,和谐社区建设不仅要应对治安、环保、就业、流动人口管理、劳资关系调处、土地征用、违章建筑拆除、城市规划等多项工作压力,同时也面临着市民权利诉求的增长等诸多挑战。本文拟运用协商民主理论框架及基本假设,以深圳市A社区人大代表工作站为例,分析协商民主对和谐社区构建所具有的重要意义。 一、协商民主理论框架及基本假设 协商民主是一种治理形式,其中,平等、自由的公民在公共协商过程中,提出各种相关理由,说服他人,或者转换自身的偏好,在广泛考虑公共利益的基础上利用公开审议过程的理性指导协商,从而赋予立法和决策以政治合法性。共同协商是协商民主理论的核心。在社区基层民主中,主张通过协商民主的方式让社区成员(包括居民、社区组织、辖区单位等)与政府之间基于共同利益,自愿与平等地组织起来,经由公共论坛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平等、自由的讨论和协商,以求达成社区成员广泛接受的共识,从而解决社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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