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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行政改革的原则趋向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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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原则是政府行政对某特定行为方式或行政体系存在状态的持久信念及此信念指引下的发展方向,一般表现为政府行政所秉承的一定价值和所标识的一定方向。价值和方向既是人们主观对客观的反映,也是主观对客观的诉求。由于客观的行政环境的变迁以及其作用于主观上行政意愿的结果,行政过程和目标指向必然也要随之变动,很自然地反映在行政原则上。本文将通过对1978年以来中国行政改革的观察与分析,来把握其中的原则趋向。这主要体现在政府行政的作用发挥、规模设定、体制构造、理念定位和权能设计五大方面。 一、 政府行政的作用:从“全能主义”到“有限政府” 行政改革的逻辑起点是政府行政在变化的社会中应起什么样的作用,实际又如何,找到二者之间的间隙,予以调适和弥补,从而使得政府行政起到它应当的作用。那么,政府行政在传统和现实中是怎样的呢?“全能主义”是为其价值取向。这种“全能主义”政府是建立在只有政府才能把经济社会事务处理好的假设基础之上的,认定政府自身权力无限,对所有事务大包大揽,导致责任也是无限。然而,这种价值导向下的政府行政却造成了政府管不好和社会没活力的“能力困境”。 这样,我们就不得不针对这些弊端,重新思考和定位政府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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