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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党内适当分权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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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分权原则并不是资产阶级的专利,而是人类共同的文明成果。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是赞成分权原则的,共产主义运动也实践了分权原则。我们党应该以实行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为契机,积极探索和推进党内分权的改革,以推动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的发展。 随着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改革的深入发展,有些地方(如四川雅安、湖北罗田等)进行了党内分权的试验,引起了广泛的注意。对此,有人支持,有人反对,更多的人是疑虑。党内分权到底应不应该、合不合理?需要在理论上给予正面回答。 引论 任何国家民主的发展都不能离开这个国家所处的特殊的政治生态,当代中国民主的发展,要想绕开居于领导地位和执政地位的拥有七千多万党员的大党——中国共产党,是难以想像的。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民主需要一定的经济文化条件,中国共产党汇聚了当代中国的众多精英,他们的教育水平、文化程度、经济生活状况等都是相对较高的。因此,中国共产党党内民主的发展更符合理性的需求,不仅如此,党内民主的发展对人民民主的发展具有一定的导向性、推动性的作用。邓小平强调,民主局面首先要从党内造成,如果党内不造成,国家也造不成。党的十三大报告指出,以党内民主来逐步推动人民民主,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条切实可行、易于见效的途径。党的十六大报告也指出,党内民主对人民民主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带动作用。从这些官方论断来看,人民民主的发展是实行党内民主的应然的诉求,以党内民主为先导,实现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的良性互动与耦合,将吹响社会主义民主健康前进的号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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