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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后威权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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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本文论述了一种特殊的政治形态——后威权政治,它专指威权政治行将结束,民主政治即将开始的政治。这个时期的社会充满让人兴奋的进步,同时也充满各种不稳定因素。中国步入后威权政治的经济条件比较脆弱,需要进行复杂的政治调适,才能安全度过这个阶段。笔者认为“有限的中央集权”、“坚实的社会自治”和“适度的地方民主”应该成为后威权政治的总体性调适目标。 一、界定 威权政治作为一种政治形态,需要与其它两种形态区别开来,一种是民主政治,一种是全权政治。[1] 与民主政治的学理区分要归功于约瑟夫·熊彼特的研究工作,他最先清楚地界定了程序性民主的概念。他认为,民主是一种制度安排,在这种安排中,“个人通过竞争人民的选票而得到做决策的权力”([1] p269)。它将这种程序性民主与另一种民主即实质性民主区分开来,后者根据权力的来源(如人民的意志)和目的(如公益)来界定民主。这另一种民主据说容易导致形似“民主”实为“威权”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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