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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土地征用制度的改革——与市场经济国家土地征用制度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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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中国现行的土地征用制度存在着严重缺陷,它带来了地方政府乱征滥用土地、农民利益受损等严重问题,因而亟需进行系统性的改革。本文基于中国社会主义基本土地制度以及现行土地征用制度存在的问题,讨论并借鉴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土地征用制度,对按照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系统性改革中国现行土地征用制度的途径进行初步的探讨。 土地利用的实践表明,中国现有的土地征用制度存在着严重的弊端,已经越来越不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对土地资源配置的要求。二○○四年三月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宪法修正案中,对于宪法第十条有关土地征用的条款作了修正,在根本的法律制度层面为改革现有土地征用制度提供了基本前提。此后,国土资源部于2004年底公布了《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为“指导意见”)。该“指导意见”是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和《征用土地公告办法》发布后,涉及中国土地征用制度改革的又一重要举措。这些新的行政法规和政策固然有利于土地征用过程中一些问题的缓解,但是并不能彻底解决征地问题中存在的根本矛盾。中国土地征用制度仍需要进一步的系统性改革。本文基于我国社会主义基本土地制度的要求以及现行土地征用制度存在的问题,讨论并借鉴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土地征用制度,对于按照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系统性改革现行土地征用制度的途径进行初步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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