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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合法性与中国地方政府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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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政治合法性直接关系到政权的兴亡更替。本文简要回顾和总结了古代民本主义和近代民主主义有关政治合法性问题的基本思想,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在当代中国巩固政治合法性基础的八条途径。随后,作者对2000年以来三届“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63个案例进行了初步的经验研究,据此回答了地方政府创新是否和通过何种途径增强了政治合法性的问题,同时分析了地方政府创新在增强政治合法性问题上的限度问题。 关键词:地方政府 政府创新 政治合法性 改革开放以来,以分权化和市场化为导向的政治经济改革,扩大了地方政府的立法权、管理权和财政收入支配权,增强了地方政府进行自主制度创新的能力。以经济发展指标为主要内容的地方政府官员政绩考核和晋升体制和由此引发的经济发展区域竞赛效应为地方政府进行政府改革与创新以促进经济发展提供了动力和压力。中央政府和社会各界鼓励改革和创新的宽松舆论环境进一步便利了地方政府创新。中国加入经济全球化进程后,各级地方政府的国际交往日益增多,为地方政府学习和借鉴各国政府改革与创新的先进做法和经验提供了有利条件。正是在这种大的背景下,许多地方政府进行了政府管理体制和技术的改革与创新(以下简称地方政府创新)。地方政府创新是否增强了相应层级的政治合法性?如何增强政治合法性的?在多大程度上增强了政治合法性?地方政府创新增进政治合法性的局限性在哪里?为了回答上述问题,本文对2000年以来三届“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63项获奖项目的独立评估报告进行了认真的文献分析,在此基础上对中国地方政府创新与政治合法性的关系进行了初步的经验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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