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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展中的中央与地方关系的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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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从建国到现在,中央与地方关系在不断改革变化中,从最初到高度集中到逐步的放权,又到分税制的实行。党的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同时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社会主义民主,并且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实现依法治国。同样,中国在中央与地方关系上也应该有新的发展,使中央与地方关系逐步走向成熟,更加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关键词 中央与地方关系 集权与分权 中央与地方关系是国家结构中最基本关系之一,它直接影响到国家的统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我国从建国到现在就如何正确处理中央与地方关系,在理论和实践两方面都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中央与地方关系作为一种国家结构的设置必然植根于一个国家的社会体制之中,尤其是一个国的政治体制、经济体制状况直接决定了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形态特征。 1 历史上,我国中央与地方关系的三个阶段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中国历史翻开了新的一页,中国共产党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下取得了革命的胜利。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看来:“集权是国家的本质,是国家的生命基础。”在建国之初,中国共产党也想把革命中的成功经验应用于国内的建设,同时也受到苏联社会主义建设方面的影响。中国建立了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同时在中央与地方关系上也实行高度的集权。地方无条件的服从党中央国务院,同时地方政府受同级党委的领导。在政治优先、政治为重的气氛中,中央与地方关系也完全服务于政治需要,当时的政治需要就是维护政权的统一,保证中央对地方的绝对领导。借助于高度的集中和计划,动员全国的人力、物力,迅速恢复国民经济,维护和巩固新生的社会主义政权,对内维护统一,对外对抗封锁。这一时期的中央与地方关系基本服从于这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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