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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主义在中国的历史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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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主义(Pragmatism)是美国20世纪居于主导地位的哲学流派,它强调以人的价值为中心,以实用、效果为真理标准,以实践、行为为本位走向,倡导教育与社会联系等,反映了美国社会求实进取,崇尚科学与民主的精神,成为美国文化的核心,具体体现在美国经济、政治和教育等诸多领域,可以说,实用主义是美国精神的一种哲学理论概括。 实用主义创始人查尔士·桑德斯·皮尔士(Charles Sanders Peirce)明确提出:判定一个概念的意义,我们应当做的是“考虑一下,我们概念的对象,在实际意义上可能有些什么效果。这样的话,我们关于这些效果的概念就是我们关于这个对象的概念的全部。”这是人们所谓的“皮尔士原则”,它成为实用主义的基本原则。但实用主义真正立足于美国哲学舞台,成为国际性的哲学思潮,应归功于威廉·詹姆士(William Jams)和约翰·杜威(John Dewey)。詹姆士在《实用主义》一书中系统地论证了实用主义的主要原理,把实用主义概括为一种科学方法和真理论。杜威进一步发挥詹姆士的思想,把实用主义基本理论具体运用到其他科学、特别是教育中去,成为实用主义大师。20世纪二三十年代实用主义达到鼎盛时期,五六十年代以后美国哲学舞台上出现了新实用主义,其代表性人物是希拉里·普特南(Hilary Putnam)和理查德·罗蒂(Richard Rorty)。新实用主义的一个主要特点,就是将实用主义与分析哲学、诠释学、结构主义、语言哲学、后现代主义哲学结合起来,试图把这些不同的哲学流派融合到实用主义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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