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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现代化过程中的政治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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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建恩赐与政治分赃 权力导致的吏治腐败 虽然经过长期复杂而激烈的斗争,1688年“光荣革命”使英国终于正式确立了资产阶级君主宪制,但是由于“光荣革命”实现的是“新兴的中等阶级和封建地主之间的妥协”,把“俸禄和官职这些政治上的战利品留给了大地主家庭”(恩格斯语),英国官员的录用制度实行的仍是带有封建色彩的“官职恩赐制”,国王、大臣或贵族议员仍掌握直接任命官员的权力。这样,官员录用时,不是看其能力和知识水平,而取决于有恩赐权的人的意志。握有官职恩赐权的人均为大臣和部门负责人,他们录用官员主要依据私人关系、是否对其忠诚以及能否得到好处。恩赐制的随意性使得英国吏治成为最为腐败的领域。首相沃波尔不但通过支付秘密佣金来控制大多数衰败选区,紧握官职任命权,而且还让其儿子在政府里挂名并用公款在巴黎挥霍享乐。议员格伦维尔竟然将掌玺处秘书的职位预定给他四岁的亲戚。国王乔治三世在位初期,把几乎所有政府官员的任免权都控制在自己手中。人们为了求得一官半职,争相贿赂恩赐者。买卖官职是公开常见的现象,军事部门尤甚。请人代官也风靡一时。于是,买官卖官、收取求官者的贿赂成了有恩赐权的人的固定收入。1718年,麦克尔斯菲尔德勋爵被任命为大法官。每当他任命一名新法官助理时,都会得到一大笔谢礼,而新法官们也会想办法弥补“损失”。1759年富兰克林考察英国得出的印象是,英国到处都是行贿受贿、营私舞弊的丑闻,“绝对的腐败在这个古老国家的所有等级的人们中流行,从头到脚都完全堕落和腐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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