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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化、民族国家与国家间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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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际关系伦理探究的意义 在最通俗的意义上,伦理学是探究道德上的是非善恶以及人的行为应该如何的学科。伦理思考一般而言主要关注我们应该如何对待他人而不是我们实际上怎样做。相应地,国际关系伦理思考的一般目的也是探究国际关系的各种行为体应该如何对待其他行为体。 所谓国际关系伦理,西方学术界使用较多的是“国际伦理”(International Ethics)这一术语。它一般有两层含义:在较宽泛的意义上,“国际伦理”与全球伦理或“普遍伦理”含义相近,在当今国际政治的重要行为体已不限于国家的情况下尤其如此;在较狭窄的意义上,国际伦理主要指“国家间伦理”,即国际关系伦理(有时又曰国际政治伦理),大多数国际政治学者就是在这个意义上使用该词。因此不能望文生义地将“国际伦理”一概理解为“全球伦理”或“普遍伦理”,尽管这确实也属于国际伦理的讨论范围。此外,本文使用的“国际关系伦理学”一语则是一个典型的中国式提法。所谓“学”在英文里通常不过是“研究”(study)之谓,并不表明已经完全体系化,国际关系伦理探究的现状尤其如此。 顾名思义,国际伦理涉及“国家之间”或超越国家疆界的伦理和责任问题。人们对于国际伦理问题的根本立场首先取决于对这样一个基本问题的态度:对于与我们相距遥远、没有任何私人关系的他国人,我们是否负有帮助他们或避免伤害他们之不可推卸的道德义务?就国家间关系而言,这个问题则具体化为:国家对外行为是否应该受某些道义原则的约束,除了自我利益之外国家是否还应该追求某些普遍的道德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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