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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全球化条件下国家与非国家行为体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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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的提出,表明了战后国际体系的两重性特征开始明显突出起来。国家在无政府的体系中是以领土、主权和排他性的国家利益为基础进行活动的,其本能的行为是尽量限制、疏导和利用经济活动。但由公司演变过来的跨国公司则是以世界市场作为其运作的范围,以经济要素自然的最佳配置为追求目标,它们竭力要超越国界限制,脱离政治控制。另外,国际机构的基础虽然是国家,但机构存在的目标也是为了跨国家的国际利益。这种一个追求国界内最大权利,另一个活动则不以国界为限的两种发展方向矛盾的行为体,造成了国际关系权力运作的复杂化、多样化。 但解决这个问题的基本答案还是应放在国家这个主要行为体上,以它作为切入点。首先,要看国家在传统领域内使用权力的状况,它的决定权、影响权有何变化。其次,新的领域与传统领域的地位关系,国家在新的领域内权力、影响有多大。 国家在传统领域中的地位与权力 传统现实主义观点对大国的权力评估有这样几个方面:少数行为人最大比例地拥有体系内的总权力;这些国家通过它们的权力来追求利益并对其他大国和行为人施加影响;这些利益根据国家安全考虑来划定;影响行为人的最有用的权力是军事权力,其他形式的权力只有当可能转化成支持军事权力时才有用,军事权力完全由国家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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