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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跨入法治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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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中国的法制史上,可能很少有一部法律从立法动议到正式出台经历了这么长的时间,也很少有一部法律背负了这么浓厚的“树立国际形象”的色彩。 经过20多年的研究论证,《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将于9月1日正式实施,这被很多人认为是“我国人口事业发展史上里程碑式的事件”。 计划生育的立法从1970年代末就开始了,整个过程可以说“一波三折”,经历了1978年、1982年、1988年、1993年四次论证、起草,但皆因“条件不成熟”没有出台。1998年,计划生育立法被第五次“摆到了台面上”,经过三年多的努力,2001年12月29日终获通过。 关于“一波三折”的原因,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张春生说,除去没有国际上立法经验可供参照外,制定这部法律本身还存在一个难点,这就是,法律中规定的政策、措施、办法既要有效地控制人口的过快增长,又要能为国际社会基本接受。多年来,在这个问题上进行了艰苦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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