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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迈出新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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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关于市人大机关、市政协机关机构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市委批准的《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机构改革方案》,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从2002年4 月下旬开始进行机构改革,目前已基本完成。 这次机构改革,在党组的领导下,充分依靠各厅委室领导和全体机关干部,根据市委的部署,从市人大机关的实际出发,借鉴其它市直机关的成功经验,精心、审慎地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深入开展了思想政治工作,按照民主、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稳妥地推进改革,实现了“调整机构设置、理顺职责关系、优化干部结构、精简人员编制”的预期目标,比较圆满地完成了市委对人大机关机构改革提出的任务。总结这次机构改革,成果是多方面的: 第一,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迈出了新的步伐 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是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近几年在全国积极慎重地探索推行的一项重大的改革措施。作为人大常委会机关,如何适应新形势,改革干部人事制度,以便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摆在我 们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在这次机构改革,最大的实效是在市人大机关的选人用人方面,首次引进公开竞争机制,开展了处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和处以下行政干部双向选择定岗分流的改革措施。处级职务的竞争上岗,公布了28个职位,有57位同志报名参加了竞争,17个职位实现了竞争上岗,其中行政处室的领导职位有14个,事业单位的领导职位有3个;正职10名,副职7名。机关行政干部双向选择定岗分流工作,报名的有66位,确定岗位人员52名其中被确定在原岗位工作的48名,交流到其它岗位的4名。有14名同志没有定岗,其中9位是应转为事业单位或主动报名到事业单位的同志,5位将按有关政策逐步分流。这和以往单纯由人事部门和少数领导人选定任命的干部人事制度相比,无疑是向民主化方向大大前进了一步。因为竞争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有利于人才的脱颖而出;因为公开竞争,又把个人的情况和竞争程序展示在群众当中,在民主的氛围中,既形成积极向上、催人奋进的动力,又造成了便于群众监督的有利环境。与此相适应,我们还试行了试用期制、聘任制、公示制等改革措施,为建立起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有效激励、严格监督、竞争择优、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开辟了新的境界,迈出了新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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