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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让立法与人民群众实现“零距离”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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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治国方略的实施,立法在国家政治、经济和文化、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具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全面进步和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到二0一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可见,保障立法快速健康的发展,尽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是我国立法当前和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的主要任务。 从1986年开始,郑州市地方立法工作已经走过了整整十六年历程。据统计,截止2002年底,郑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制订和修订地方性法规76部,内容涉及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教育、城市建设和管理等方方面面。郑州市地方立法工作从探索起步、规范提高到完善成熟,每一个阶段无不打上时代的烙印。市十一届人大及其常委会上任以来,把地方立法工作摆在首位,以改革的精神,积极推进制度创新、机制创新,不断开拓地方立法工作新局面。在立法指导思想上实现了由侧重管理到侧重管理与服务并举,同时更凸显以民为本的重大转变;由侧重数量到数量与质量并举,同时更凸显立法质量的重大转变。立法思想的进步,立法程序的完善,立法技术的改进,标志着郑州市地方立法在历经一个高速度的数量性扩张和增长之后,正在进入民主化和科学化的轨道,注重立法质量已经并将继续成为立法工作的重要趋向。可以说,郑州市每一部地方性法规的出台,都凝聚着民主的力量、群众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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