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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的社会论争和民间游说与司法解释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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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宪政民主制度的新尝试 摘要:前不久,最高人民法院施行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的司法解释,对电脑用户未经许可使用软件的侵权民事责任,限制在商业使用范围内,大大缩小了打击面。这是充分考虑到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惯例和国情民意,对新颁《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补救,成为社会论争及其民间游说运作与立法司法良性互动的先例,将促进十六大提出“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证立法和决策更好地体现人民的意志”,促进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和宪政民主制度的发展,依法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意义深远。本文记述和评说这一过程,反思法治精神和知识产权的基本观念,以正本清源。 关键词:软件保护、知识产权、民间游说、宪政民主、反垄断、法的精神。 第一部分 新条例的问题与补救 法律论争沸沸扬扬 近年来,随着我国信息产业大发展,在商界和广大消费者当中,尤其是知识产权的立法司法及学界,对如何保护软件著作权,议论纷纷,莫衷一是,成为热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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