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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谈如何开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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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是国家权力机关行使职权的主要的、基本的形式,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一项重要内容。因此,我们应当对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给予高度重视,切实改进会议开法,充分发挥它的功效。目前,许多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开得比较好,但也有一些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开得不成功,形式主义严重,花钱不少,声势也不小,却没有解决什么问题。对于这样的会议,人民群众失望,人大代表失望。这种现象不仅影响国家权力机关的形象和威望,也会损害党的政治威信。因此,在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一些代表对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开法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需要引起重视。 《人大建设》2001年第9期发表的署名任达的《对改进人民代表大会开法的建议》是一篇好文章,提出的一些建议很好,我赞成。我想再补充几点: ——“一府两院”向人民代表大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应当以上一次人民代表大会的有关决议为出发点,认真总结执行人民代表大会决议的情况,要体现出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受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精神。过去,一些地方在召开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时,政府工作报告对过去工作的总结内容太少,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不够,而对今后工作的要求讲得较多,有点象布置工作。 1988年3月,钱学森代表曾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过这个问题。他认为,政府工作报告应同过去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文件 (大会决议和大会批准的政府工作报告、计划和预算报告)相衔接,对照说明才是向全国人大常委会负责。为了按照宪法规定,更好地贯彻执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我认为这样做是必要的。这个意见是值得重视和考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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