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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的若干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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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我国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并认真汲取SARS危机中的严重教训,我院于今年6月提出“从经济建设型政府转向公共服务型政府”的14条建议。7月,我院在北京召开“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座谈会。11月29—30日,我院又在海口召开“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中国转型时期政府改革国际研讨会”。根据我院的研究,并参考中外专家的观点,现提出以下建议。 一、政府改革已成为我国下一步改革的中心和重点 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要完善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体制保障。25年的改革实践证明,我国改革的每一步进展都有赖于政府改革的实际进程。改革走到今天,经济社会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大都同政府改革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事实上,政府改革不仅成为广大公众关注的焦点问题,也成为我国下一步改革的中心和重点。 1、政府改革的关键是实现政府转型。政府改革的滞后,是我国市场化改革进程面临的主要矛盾。改革开放以来,历次政府机构改革不尽人意,政府职能转变未能取得实质性成果,主要原因在于没有明确、也没有解决好政府转型的问题。事实上,机构改革也好,职能转变也好,都只涉及政府改革局部操作层面的调整,并不能涵盖政府改革的全部内容。现在看来,在改革逐步深入的情况下,政府改革的实质是转型。由经济建设型政府向公共服务型政府转变,就是要探索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改革的新路。总的来说,我国的政府在多方面仍然具有经济建设型政府的特征。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不仅在于实现政府经济管理职能的转变,更重要的在于要实现政府治理方式的转变;不仅在于政府应当为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更重要的在于政府要为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提供基本而有保障的公共产品和有效的公共服务;不仅涉及政府机构的调整,更在于实现“政府再造”和推进政府的“自身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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