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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正确性(Political Correctness)与学术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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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政治正确性的最早接触是通过李慎之先生的一篇文章中看到的。他在该文中写道:“在最近几十年的自由主义与民权运动的传统下,美国出现了一个新的概念:名曰PC(Political Correctness),中文译作政治正确性。顾名思义,即一个公民有义务按照宪法规定,保持一国所奉行的政治原则和立场。对于美国公民来说,一个政治上正确的人必须做到不能流露出任何歧视性的情绪。这根源于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宪法精神。而且这种潜在的约束已经约定俗成,大有越来越严的趋势,尤其是对于那些试图从政的人。比如在美国对黑人的称呼的变化就是一个证明:早期本来叫nigger(黑鬼)也无所谓,叫 Negro则是比较正规的用法,现在则连这场称呼也完全可以打你耳光了,起码要叫 black,最文明的称呼应该是 African American(非裔美国人)。你不要嫌罗嗦,这才是政治上完全正确。这一类的变化词汇很多,比如主席叫做chairman,现在要叫做chairperson,否则就是侮辱女性,会引起鄙视,甚至仇恨(以为你蔑视他或她)。李光耀在一次美国演讲中宣扬“亚洲价值”时,说完了“美国人认为‘人生而平等’,其实不然”这句刺耳的话之后,还自我解嘲的加了一句‘这样,我在政治上就不正确了’。政治正确性的重要由此可见一斑。”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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