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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析中国乡村治理结构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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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本文从中国乡村治理结构改革的背景、形势、改革的走向及制约因素、改革的措施等几个方面进行论述。认为近年来以精简机构人员、撤乡并镇为标志的乡镇行政机构的改革并未收到预期效果,税费改革、取消农业税后乡村治理方面的矛盾凸显出来。乡镇与行政村的治理模式要想由从统治型转向服务型,由自上而下的行政管理型转为群众参与的自治型,由全能型转向有限功能型,与三个因素密切相关:一是上级布置任务的减少,二是传统的管理模式的改变,三是有其他类型组织来接手乡镇与行政村组织的一些功能。为此要建立乡村公共财政体制,改革与完善乡村治理结构。 「关键词」乡村治理结构/乡村公共财政 解决“三农”问题,一方面要促进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将农村剩余劳动力及其家属转移出农村;另一方面要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高从事农业的那部分农民的收入,同时要促进农村社区的稳定和繁荣,这就涉及到改革与完善乡村的治理结构。本文拟从中国乡村治理结构改革的背景、形势、改革的走向及制约因素、改革的措施等几个方面做一初步的论述。 一、乡村治理结构改革的背景 1.1994年通过分税制改革形成中央和地方权力的重新划分,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地方各级的财权和事权划分的扭曲。总的态势是财权上收,事权下放。上边对下边是光给政策不给钱,基层的财权和事权严重不对称。乡村公共产品的过度供给(各个垂直部门为做工作、实现政绩而布置下来的各项任务)和严重短缺(该干的事没有钱干)并存。各种政府部门由自身的利益驱动,向农民伸手,最终把负担转嫁到农民头上,触犯农民的利益,造成农民与集体,农民与地方政府的纠纷,甚至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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