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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民主的政治和文化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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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政治思想和美国政府体制的根源可以追溯至北美13个殖民地建立以前。“人人生来平等”的信条渊源于古代一流的思想家及基督教诞生的初期。就像古希伯来人和一些其它古老的民族那样,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作品包含着这样一个观点:一个合乎道德准则的政府必须依法管理事务。就像古希伯来人和一些其它古老的民族对此也持相同看法一样,多年来,这一原则已发展成为现代政治的信条。政府应该是法治,而不是人治。英国长期以来一直盛行有限性政府执政和宪法立国主义,这一传统始于1215年的大宪章运动,那时,约翰国王被迫接受对他的统治的限制。这些思想后来被移植到美洲新大陆上来了。 最早自愿来美国海岸定居的殖民者大都是出于经济或宗教的原因。那些由于宗教原因前往美国的,被称为英国清教徒,他们于1620年乘“五月花”号来此创立普利茅斯殖民地。10年后,清教徒们又在麻萨诸塞湾开辟了另外一块殖民地。这两批清教徒都为他们自己寻找宗教信仰的自由,但他们却没有把宗教自由给予他人。例如,他们曾把罗杰.威廉姆斯(Roger Williams)逐出麻萨诸塞湾,就因为他向当时盛行的正统教挑战,否认国家有权控制宗教,宣扬其它宗教信仰的自由,否认白人有权夺取土著美洲人的土地。罗杰被逐后创立了罗得岛殖民地,试图将他的信仰付诸实践,罗得岛率先向民主化转变,成为其它各殖民地效仿的榜样。虽然清教徒们不是心甘情愿的,但他们对民主的发展也做出了贡献,因为他们所持的那种教会式的政府信仰,导致了教会会众掌权,摆脱基督教会等级制度的束缚。清教徒在教会管理上的这种做法政治意义深远,远远超出宗教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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